各二级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需报送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材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届毕业,自愿到25个边境县、3个藏区县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学生,2017-2023届毕业生可补申请。
二、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范围
三、报送材料
(一)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附件1)
(二)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附件2)
(三)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需盖好章)(附件3)
(四)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服务的就业协议复印件
(五)学生毕业证复印件
四、报送要求
申请材料均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5年3月21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需邮寄材料的,可根据以下信息进行邮寄:
收件人:李扬洲
联系电话:13678784633
寄送时间:2025年2月24日——3月21日
寄送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广博路57号昆明传媒学院
备注:最好使用顺丰或EMS。
附件:1、初审汇总表
附件1: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
2、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
3、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盖好章)
4、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4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
昆明传媒学院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