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时间: 202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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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需报送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材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届毕业,自愿到25个边境县、3个藏区县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学生,2017-2023届毕业生可补申请。

二、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范围

 

三、报送材料

(一)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附件1)

(二)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附件2)

(三)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需盖好章)(附件3)

(四)毕业生本人与就业单位签署的到云南25个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服务的就业协议复印件

(五)学生毕业证复印件

四、报送要求

申请材料均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53月21报送至学生处,学生需邮寄材料的,可根据以下信息进行邮寄:

收件人:李扬洲

联系电话:13678784633

寄送时间:2025年2月24日——3月21日

寄送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广博路57号昆明传媒学院

备注:最好使用顺丰或EMS。

 

附件:1、初审汇总表

        附件1: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边境县市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初审汇总表

      2、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

      附件2: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

      3、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盖好章)

      附件3:基层单位工作情况说明

      4、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4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工作的通知

     

昆明传媒学院

2024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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