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及野外游泳的告学生书

  • 时间: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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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及野外游泳的告学生书

  

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如何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关注的大事。现就关于严禁搭乘非法营运车辆及野外游泳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禁学生搭乘非法营运车辆

  

近期,国内数所高校发生因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而造成的恶性伤亡事件,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教训惨重,发人深省。鉴于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确保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保证校园内的交通安全,严禁我校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希望大家能配合学校和交警部门,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放弃小方便,绷紧安全弦

  

二、严禁学生到野外池塘、湖泊、河流等地方游泳

  

时下已进入夏季高温期,天气炎热,各位同学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得到野外江河湖溪、山塘水库等天然水域游泳,确保自身安全,任何班级或团体不得组织学生到野外江河湖溪等天然水域游泳。若发现同学私自外出游泳,其他同学要及时制止,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希望广大同学能够重视自身安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平安快乐的度过大学时光。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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