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校级评优的通知
李扬洲
各系:
经学院决定,为了鼓励、督促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对成绩优异、表现良好的学生以资鼓励,学生工作处拟于2016年3月——5月进行2014—2015学年大二至大四年级的校内评优工作。本办法主要适用于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本科生在入学的第一学年不参加任何奖项的评选。
一、奖项设置
根据《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学生管手册》的《云南艺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评选办法》的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我校此次共评选一等三好生26人,二等三好生78人,三等三好生105人,专业单项奖、文化单项奖各130人,优秀学生干部49人,自强不息·优秀个人奖26人,专业特别优秀奖4人,先进班集体4个。现按照各系人数比例将名额进行分配。
二、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建立本系评审机制,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制定本系评审办法。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本系情况合并设立。
(二)各系要按照《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学生管手册》的《云南艺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评选办法》以及所附的评选标准修订版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比。
(三)各系接到名额通知后,在下达的奖学金名额指标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校内各项评审工作,不得任意增减名额,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
(四)各系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诚实反映学生成绩及表现,统一使用审批表格,进一步规范材料报送,提高本次校级评优评审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激励作用。
三、公示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评优奖项登记表双面打印,可手写,也可上交打印版。表面干净整洁,不得有涂抹。
班级评选时间:2016年3月24日——4月5日
班级公示时间:2016年4月6 日——4月8日
系审核时间: 2016年4月9日——4月13日
系公示时间: 2016年4月14日——4月16日
校级审核时间:2016年4月17日——4月20日
校级公示时间:2016年4月21日——4月28日
请各系于系上审核完毕后,将登记表纸质版(表1)、先进班集体申请表纸质版(表2)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表3)上报至学生处进行审核,并附一份系内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评审总结。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四日